雪兰莪安溪基金会华文独立中学助学金

雪兰莪安溪基金会

华文独立中学助学金章程(2018)


(A)
(A1)奖励金
1.本基金会会员子女学业优良及品行良好者均可申请。
2.会员必须入会满一年者。
3.中小学必须根据政府举办之考试文凭成绩或董教总统考成绩。
4.填具奖励金申请表格及附上有关考试成绩、证书、文凭和年终学年考试成绩册有品行或校方评语一项者(副本需经过构方盖章签名证实)及本身相片(Psssport Size)两张,报生纸(影印)、身份证(影印)、(文件概不退还)。
5.只可申请以下其中一项。

(A2)华文独立中学助学金(协助家境清寒会员子女完成华文独中教育)
初中组每名RH1,000.00,  高中组每名叫1,500.00

1.申请人必须是本基金会会员子女及学业优良,品行良好和家境清寒者。
2.会员夫妻两人收入不超过RH5,000.00。(附上收入证明影印本(pay slip /EA Form / B或BE Form)及住家最近3个月电费影印本一份。
3.填具申请助学金表格及附上经过校方证实之年终学年考试成绩册副本及成绩册有品行或校方评语一项者(副本需经过校方盖章签名证实)及本身相片(Passport Size)两张,报生纸(影印)、身份证(影印)。(文件概不退还)。
4.年终学年考试成绩必须全科及格,并全年总平均分达到奖助学金组要求(总平均分由奖助学金小组制定)。
5.填妥助学金申请表格及需由就读学校校长盖章签名推荐。

(B)申请及截止日期:由03-04-2018起至15-05-2018下午五时正(逾期绝不接受)
(C)审查通知及领奖
1.本奖助学全小组将审核申请书,合格申请者呈安溪基金会批准。
2.本基金会秘书处将专函或刊登报瑞通知擭奖者领奖时间日期。
3.若不能亲自出席颁奖者,必须先以书面通知本会及必须有代表出席领取,否则当弃权论。
4.本基金理事会所通过之擭奖名单,乃是最后之决定,申请人不得异议。

(D)申请人需知
1.索取申请表格,通知书等必须附上已填妥地址及粘有80仙邮票之信封。
2.所有申请者之文凭、证书、年终学年考试成绩,副本必须由有关校长盖章签名证实,或由各地安溪会馆主席/总务,本基金会奖助学分小组委员会签证。
3.申请文件请以挂号信或亲自递交引本会秘书处。
4.其他州属安溪会馆均可在其会馆索取申请表格。

27.0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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